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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一次特殊的“回访”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海珍 发布时间:2021-12-03 17:06

初冬寒风阵阵,但此时老周的心里却是暖洋洋的,因为今天一早他接到了德保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通知。

以往的回访多是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开导劝慰,但这次对老周的回访却大不相同。

我们来到了老周所在村屯,他早早就伫立在村口等待我们的到来。

2020年12月,老周被同村的冯某举报,称老周在2007年至2008年担任该县马隘镇马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冒领冯某户的土地补偿款4300元,这让老周一度陷入郁闷和委屈中。

当时,我作为核查组工作人员之一,来到老周家中进行线索核查时,他却连连否认,并希望我们能够查明真相还他清白。

经核查,2016年之前的土地补偿款是由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资源局)代发,领取需村民持村委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村委证明并签字确认方可领取。

老周期间并未拿到过冯某的身份证件,如何能冒领到征地补助款?这背后是否有隐情?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核查组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资源局)调取了2007年以来冯某户的征租地补偿款材料,核实发现,2007年至2008年间,该县自然资源局支付给冯某户的补偿款有5笔,共3417.74元。5笔补偿款均有县国土资源局的现金支出单据,单据上的“领款人盖章”处均为冯某的签名和手印。

当核查组将核实结果反馈给冯某时,他仍坚持自己的征地补偿款一定是被老周冒领侵吞了。

核查组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发放相关补偿款的工作人员了解到,除以上提到的3417.74元外,期间县自然资源局并未向冯某支付其他土地征租补偿款。据该屯其他群众反应,冯某曾以政府少支付其户征地补偿款为由多次到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闹事,不断无理要求政府追加补偿。

经核实,反映老周冒领冯某户土地补偿款的信访举报不实。

为不让被错告的老周蒙冤受屈,德保县纪委监委决定将信访核实结果以书面澄清形式向当事人老周予以澄清,并将澄清通知书抄送该村党支部。

“经核查组核实,你被举报冒领冯某户土地补偿款4300元的情况不属实,希望你能放下思想包袱……”今年11月29日,德保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马隘镇马牌村老周家中向他本人当面澄清不实信访举报。

“感谢纪委为我澄清‘正名’,心里的包袱放下了。”接过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时,老周激动不已。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这次特殊的“回访”真正体现了组织关怀的温度。(德保县纪委监委  黄海珍)